打開手機碌新聞,一個標題寫住「WHO 將減肥針列入基本藥物」,下面留言一片歡呼;再碌兩下,隔籬又有一句「聽講 WHO 其實唔肯為肥胖批藥喎」。兩個標題擺埋一齊,到底邊句先啱?
答案有啲掃興:兩句都唔算啱。WHO 喺 2025 年做嘅,唔係一次過「批准」或者「拒絕」減肥針。真正做嘅,係兩個時間唔同、性質亦唔同嘅動作。分清呢兩件事,你唔單止睇得明點解啲標題會唱反調,仲識得擺返個正確角度。有咗呢個角度,就可以問一句同你切身相關嘅嘢:香港本地嘅監管同資助,跟唔跟得上國際呢一步。
WHO 喺 2025 年做咗兩件事,唔係一個裁決
先將兩件事擺出嚟,之後逐件拆。
第一件:2025 年 9 月,WHO 將 GLP-1 類藥物加入《必需藥物清單》(Essential Medicines List,EML),用途係為高風險嘅 2 型糖尿病人控制血糖。呢個係「登記」性質。
第二件:2025 年 12 月 1 日,WHO 出咗第一份專門針對肥胖嘅 GLP-1 全球指引,話成人(孕婦除外)長期治療肥胖可以用呢類藥。呢個係「臨床建議」性質。
兩件事相隔差唔多三個月,對象唔同,性質亦唔同。偏偏佢哋最易畀人拉埋一齊,硬砌成「WHO 批唔批准減肥藥」一條 yes/no 題。咁樣一睇,成件事就走晒樣:有人話 WHO 為肥胖全面開綠燈,有人話 WHO 潑冷水,各執一詞,其實兩邊都捉錯用神。
問題出喺「裁決」呢個心理框架。一講到 WHO,好多人腦入面自動當佢係法官,一鎚定音話「得」定「唔得」。但今次唔係一鎚,係兩鎚,而且兩鎚敲喺唔同嘅位——一鎚敲喺糖尿病嘅血糖控制,另一鎚敲喺肥胖嘅長期治療。分開嚟睇,先唔會誤讀。
| 動作 | 時間 | 性質 | 涵蓋範圍 |
|---|---|---|---|
| 加入必需藥物清單 | 2025 年 9 月 | 採購優先「登記」 | 高風險 2 型糖尿病降血糖,共 4 隻藥 |
| 首份全球肥胖指引 | 2025 年 12 月 1 日 | 臨床「有條件」建議 | 成人(孕婦除外)長期治療肥胖,共 3 隻藥 |
留意最尾一欄:一個係 4 隻藥,一個係 3 隻藥。連名單都唔完全一樣。呢個細節好多報道都略過咗,但後面會見到,佢正正係讀懂成件事嘅其中一條鎖匙。
9 月嗰次:必需藥物清單究竟加咗啲乜
要讀得準,先要知「必需藥物清單」係咩嚟。
呢份清單,係 WHO 畀各國(尤其中低收入國家)做藥物採購優先次序嘅參考,唔係開畀你去藥房攞藥嗰種處方指引。一隻藥入到清單,代表 WHO 認為佢喺公共衞生層面值得優先確保供應——係一個資源分配嘅信號,唔係「快啲去打針」嘅呼籲。
換個角度講:一個國家嘅衞生部門睇住呢份清單,去諗「我哋有限嘅預算,應該先確保邊啲藥有得供、有得買」。所以入清單嘅門檻,考慮嘅唔淨止「有冇效」,仲有「係咪真係公共衞生嘅優先項」。
呢個定位好要緊。佢解釋咗一件事:入到 EML,唔會自動變成「你今日就攞得到」。清單係一份採購同供應嘅參考,唔係一張處方單。你會唔會用到、報唔報得返,仲要睇你所在地方嘅藥物註冊同醫療體系點接。國際上「認可為必需」係一步,落到每個病人手上,係另一段路。
而 9 月加入嘅適應症,其實框得好窄。係畀「同時符合三個條件」嘅成人做降血糖治療:一,有 2 型糖尿病;二,有確立嘅心血管疾病或者慢性腎病;三,肥胖(BMI 30 或以上)。三個條件要一齊成立,先落到呢個範圍。
換句話講,呢個唔係「單獨為肥胖」而入嘅清單。核心用途係控制血糖,肥胖(BMI 30)只係其中一個病人篩選條件,唔係入清單嘅主角。呢一點好易被標題省略——好多標題直接寫「WHO 為肥胖入藥」,就係漏咗前面兩個條件。
WHO 嘅原文講明:呢個登記係為「患有 2 型糖尿病、同時有確立心血管疾病或慢性腎病及肥胖(BMI 30)」嘅成人做降血糖治療——並唔係單獨針對肥胖。
咁加咗邊 4 隻藥?WHO 寫明係三隻 GLP-1 受體激動劑——司美格魯肽(Semaglutide)、度拉糖肽(Dulaglutide)、利拉魯肽(Liraglutide)——再加上替爾泊肽(Tirzepatide)。
呢度有個位好易搞錯,要睇實:WHO 自己嘅文件,將替爾泊肽形容為 GLP-1/GIP 雙受體激動劑,即係同時作用喺兩個受體,唔係純 GLP-1。你或者聽過佢哋嘅品牌名,例如 Ozempic、Wegovy、Mounjaro,但喺政策層面,WHO 講嘅係成分,唔係邊個牌子。分清成分同品牌,讀政策文件先唔會蕩失路。
同一份公告仲點出一件事:好似司美格魯肽同替爾泊肽呢類藥,價錢偏高,正在限制可及性。WHO 冇報一個具體價,只係將「貴」列為一個要處理嘅障礙——係定性描述,唔係一張價目表。
12 月嗰次:第一份全球肥胖指引,「有條件」係咩意思
去到 12 月 1 日,WHO 先至第一次專門就「肥胖」本身講嘢。
呢份指引話:GLP-1 類藥物可以畀成人(但孕婦除外)用喺肥胖嘅長期治療。措詞係「可以用」,唔係「應該人人用」。一字之差,方向好唔同。
有個容易睇漏嘅細節:指引覆蓋 3 隻藥——利拉魯肽、司美格魯肽、替爾泊肽——比 9 月清單少咗一隻,度拉糖肽冇出現喺肥胖指引入面。所以先前先講,兩張名單唔一樣:一個係 4 隻,一個係 3 隻。名單唔同,係因為兩份文件問嘅問題唔同——一份問「糖尿病降血糖用邊啲」,另一份問「肥胖長期治療用邊啲」。
不過真正最關鍵嘅,係「有條件」(conditional)呢三個字。好多人一睇到「有條件」,就自動腦補成 WHO 半信半疑、唔係好肯。但 WHO 自己解釋得好清楚。
標成「有條件」,唔係因為佢懷疑啲藥有冇效,而係因為幾方面嘅數據仲未夠成熟。逐項睇:長期療效同安全,係話用幾年之後會點,資料仲未夠長;維持同停藥,係話停咗之後會唔會反彈、要唔要一世用;成本,係話依家個價位擺喺度;衞生體系準唔準備得到,係話醫療系統有冇能力接住;最後係公平性——邊個攞到、邊個攞唔到。
「有條件」唔等於「唔 work」。WHO 列出嘅係一堆未知數:長期效果、停藥、成本、體系準備、公平——唔係藥效本身有問題。
對一個真係喺度考慮用藥嘅人嚟講,呢五項唔係抽象概念。停藥反彈,關乎你係咪要長期用;成本,關乎你負唔負擔得起;體系準備,關乎你有冇得長期跟進。WHO 唔係話「唔好用」,而係話「呢啲位仲要睇清楚」。
呢個分別睇落好幼細,其實好要緊。因為「有條件」講嘅係「我哋仲要儲多啲證據」,唔係「我哋唔認同」。兩者差好遠。
「冇為肥胖單獨入清單」同「反對」係兩回事
呢度就係最多人睇錯嘅位,值得慢慢講。
有人見到 9 月清單只寫「糖尿病降血糖」、冇單獨寫肥胖,就作結論:「你睇,WHO 都唔肯為肥胖入清單,即係反對啦。」聽落好順,但推論係錯嘅。
錯喺邊?錯喺將兩份用途唔同嘅文件撈埋嚟講。9 月清單本身,係一個「糖尿病脈絡下嘅降血糖」登記;WHO 對「肥胖」嘅正式立場,其實係擺喺 12 月嗰份有條件指引度。兩份文件,分工唔同,唔係互相矛盾。
打個唔算完美嘅比方:一間學校決定「先為體育堂添置器材」,唔代表佢反對音樂堂。可能只係音樂室嘅計劃仲喺評估緊、資料未齊。你唔會因為體育器材先到,就話學校「否定音樂」。政策文件都係咁——邊樣先落實、邊樣仲喺「有條件」階段,反映嘅係進度同證據,唔係立場上嘅贊成或反對。
仲有個位值得澄清:唔少人以為「入 EML」同「入肥胖指引」係同一件事嘅兩個講法。其實唔係。一份係採購清單,講嘅係「邊啲藥值得優先確保供應」;另一份係臨床指引,講嘅係「肥胖嘅成人可唔可以用」。目的唔同、對象唔同、連批准嘅語氣都唔同。當佢哋係同義詞,就會自然而然滾出「WHO 一係贊成、一係反對」呢個假二分法。
所以「有條件」同「未單獨入清單」,都唔等於否定藥效。佢哋反映嘅係證據仲未夠齊——特別係長期嗰部分——唔係 WHO 覺得啲藥冇用。
呢個分別點解重要?因為佢直接影響你點樣讀你自己國家或者地區嘅政策討論。如果你將「有條件」讀成「WHO 唔認同」,就會誤解成連帶所有本地監管都應該收緊。但如果你讀返做「證據未夠成熟」,理解就會唔同。真正嘅問題係「仲要幾多年、幾多長期數據」,而唔係「係咪應該一刀切拒絕」。
心血管證據:SELECT 研究放上咗天秤
WHO 拎上天秤衡量嘅其中一項背景證據,係一個叫 SELECT 嘅臨床試驗。呢個研究值得單獨講,因為佢好易被人斷章取義。
先講清楚一個最易混淆嘅位:SELECT 研究嘅對象,係「冇糖尿病」、但有確立心血管疾病兼過重或肥胖嘅成人。呢批人,同 9 月清單嗰個「有糖尿病」嘅適應症唔同——唔好當成同一批人嚟讀。搞錯咗人群,之後點解讀都會歪。
SELECT 嘅結果係咁:主要心血管事件,喺司美格魯肽組嘅發生率係 6.5%,安慰劑組係 8.0%。呢個 6.5% 對 8.0%,係「絕對發生率」,兩者相差 1.5 個百分點。至於風險比(hazard ratio)係 0.80,意思係相對風險降低咗兩成,即 20%。
呢兩個數,係兩種計法,唔可以撈亂。1.5 個百分點,講嘅係實際發生嘅人數差距;兩成(20%),講嘅係相對比例縮咗幾多。兩個都啱,只係度緊唔同嘅嘢——一個用一把尺,一個用另一把尺,唔會因為個數字唔同就話邊個先真。
點解要咁咬住呢個位?因為傳媒最鍾意各取所需:想講到好誇張嘅,就攞「相對降兩成」;想淡化嘅,就攞「絕對只差一個幾百分點」。兩個數都係真嘅,只不過一個講比例、一個講實數。你識得同時睇,先唔會被單一個標題牽住走。
另外亦要提返:SELECT 量度嘅係心血管事件,唔係磅數。呢個研究之所以入到政策討論,係因為佢處理咗一條好核心嘅問題——除咗減磅,呢類藥對心臟有冇實質保護。至於減幾多磅,係另一批研究嘅範圍,唔好將兩者嘅數字搬嚟搬去。
仲有一點要記住:SELECT 係 2023 年發表嘅背景研究,係 WHO 2025 年做決定時參考嘅證據之一,唔係同一個時間點嘅政策動作。時間線上,佢喺前面,政策喺後面。呢種「證據喺前、政策喺後」嘅節奏,其實正正解釋咗點解 12 月嗰份指引會叫「有條件」——手上嘅長期證據,仲未追上大家對呢類藥嘅期望。
可及性同成本:2030 年之前,得益嘅人可能少過一成
講完證據,講返現實。
就算生產快速擴大,WHO 估計到 2030 年,GLP-1 類藥物都只會覆蓋到「有可能受惠人群」入面少於一成(10%)。呢個係一個「到達率」嘅估算——講緊有幾多本來啱用嘅人,實際攞得到。
另一個數字,講嘅係問題規模:肥胖喺 2024 年,全球同 370 萬人嘅死亡有關聯。呢度嘅用字要睇實——係「有關聯」(associated),唔係「直接導致」。有關聯,意思係肥胖同一連串會攞人命嘅病(例如心血管病、糖尿病併發症)纏埋一齊,唔等於逐宗都係肥胖一手造成。
呢兩個數,一個講缺口、一個講規模,根本唔屬同一條問題。硬將佢哋夾埋一句度,好易讀出一個誇大咗嘅結論——「你睇,死咁多人,得益嘅又咁少」。兩件事都真,但唔係一條因果鏈。
而成本嗰邊,WHO 亦都直接點名:高藥價正在限制可及性。同樣,佢係定性描述,唔係一份報價。
咁對香港嚟講,點睇?最容易誤讀嘅一句,係「WHO 入咗清單,即係我哋香港都會有得資助」。唔係咁運作。WHO 嘅必需藥物清單同肥胖指引,係國際參考標準;至於香港自己嘅藥物註冊、公營處方同資助,係另一套由本地機關(例如衞生署、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、醫院管理局)決定嘅嘢。國際標準郁咗一步,唔代表你屋企樓下就即刻攞到,或者有得 claim。
現實係:喺香港,GLP-1 用喺減肥用途,幾乎全部自費,公營體系一般唔會單純為咗減肥而處方。要用嘅話,途徑通常係私家家庭醫生、內分泌科或者相關診所,由註冊醫生評估先。
保險嗰邊都要有心理準備。自願醫保計劃(VHIS)同一般僱主醫保,絕大多數唔會覆蓋純粹減肥用途;除非你係因為糖尿病等診斷而用藥,否則多數要自己找數。所以「WHO 認可」同「我份醫保 cover」之間,中間隔住幾重關卡:本地註冊、適應症、係咪醫療必要,一環扣一環。
至於坊間嘅代購針,就更加要小心——來源真偽難辨、冷鏈有冇斷、又冇醫生跟進,本身喺法律上亦係灰色地帶。國際指引點寫,都幫你唔到呢一步;真正保護你嘅,係一個肯同你覆診、跟進反應嘅醫生。
講開藥,就劃清三條安全界線
呢篇講政策,唔係教你點用藥。不過講開藥,就一次過劃清三條界線——同時要記住一句:以下係美國 FDA 為司美格魯肽(Wegovy)標籤定嘅分級,屬美國標準,香港同其他地方嘅監管機構、適應症未必一模一樣。
第一層,絕對禁忌,係美國 FDA 標籤裏最高級別、黑框警告嗰種:如果你本人或者家族有甲狀腺髓質癌(MTC)病史,或者患有多發性內分泌腫瘤 2 型(MEN2),就唔應該用。呢一層唔係「小心啲用」,而係「唔用」。
第二層,警告同注意,比禁忌低一級:急性胰臟炎。標籤嘅講法,唔係「一開始就唔畀用」,而係「一旦懷疑胰臟炎,就停藥並作適當處理」。同禁忌唔同,呢層係「用得,但要監察」。
第三層,常見嘅伴隨反應:作嘔、嘔吐、腹瀉呢類腸胃反應。呢啲通常唔會攔住你用藥,但確實常見,因人而異,程度亦人人唔同。呢一層唔屬於「禁忌」或者「警告」,只係打之前值得心裏有個譜,唔好被突如其來嘅唔舒服嚇親。
要留意嘅係,呢三層本身就係唔同性質嘅嘢。將絕對禁忌同常見反應擺喺同一句度講「呢隻藥好危險」,其實同傳媒將 9 月清單同 12 月指引壓成一句,係同一種毛病——把唔同層級嘅資訊撳平,睇落好嚇人,但唔準確。讀健康資訊,最緊要就係識得保留呢啲層次。
| 層級 | 情況 | 標籤點講 |
|---|---|---|
| 絕對禁忌 | 甲狀腺髓質癌病史 / MEN2 | 黑框警告,唔應使用(美國 FDA) |
| 警告注意 | 急性胰臟炎 | 一旦懷疑就停藥、作適當處理 |
| 常見反應 | 作嘔、嘔吐、腹瀉 | 腸胃反應,一般唔攔住用藥 |
有件事要分清楚:12 月指引標成「有條件」,唔係因為呢啲個別安全訊號,而係因為長期證據、成本同公平性嘅數據未夠。兩者唔好撈埋——唔使一睇到「有條件」三個字就恐慌,亦唔使見到「常見反應」就以為好危險。層級擺喺度,就係想你知邊樣要緊到絕對唔掂、邊樣係要留意但可控。
咁呢兩個動作,對香港嘅你意味住咩
講到底,「WHO 批准咗減肥藥」同「WHO 拒絕咗減肥藥」呢兩個標題,都唔準。
準確嘅講法係:WHO 喺 2025 年做咗兩個唔同嘅動作。9 月,為高風險糖尿病人嘅降血糖用途,將 4 隻藥入咗必需藥物清單;12 月,為成人肥胖嘅長期治療,出咗一份有條件嘅指引,涵蓋 3 隻藥。
而「有條件」同「冇單獨為肥胖入清單」,反映嘅係證據仲要儲——長期效果、停藥、成本、體系準備、公平——唔係反對。呢一點,比任何一個數字都值得記住。
之後你再喺新聞見到「WHO 點睇減肥藥」嘅標題,可以順手問返自己三條問題:佢講緊 9 月清單定 12 月指引?講緊有糖尿病定冇糖尿病嘅人群?講緊絕對數字定相對比例?三條問完,你已經領先大部分只睇標題嘅人。
其實同樣一套問法,擺喺任何一單健康新聞都啱用。醫療報道最常見嘅走樣,就係將「時間唔同嘅事」壓成一件、將「人群唔同嘅數」當成通用、又用同一把尺去度「相對」同「絕對」。你今次喺 WHO 呢單嘢上練熟咗,下次見到第二隻藥、第二份指引,一樣識得拆。
對香港讀者最實際嘅一句:國際標準郁咗,同你喺香港攞唔攞到、有冇得資助,係兩件事。WHO 嘅動作,改變嘅係全球嘅對話同採購優先次序,唔會直接改寫你手上嗰張處方單。想知自己啱唔啱用,同私家或者專科醫生傾,由佢評估你嘅 BMI、病歷同風險,好過對住個標題自己對號入座。
最後補一句:呢篇嘢係根據公開嘅臨床試驗同學術論文整理,唔能夠代替專業醫療意見;是否處方、點樣用,一定要同註冊醫生傾清楚。GLP-1 類減肥針劑喺香港屬於處方藥物,未經醫生處方使用屬違法。
參考來源
本文的事實陳述均已對照以下第一手來源查證。
-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.int/news/item/01-12-2025-who-issues-global-g…
-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.int/news/item/05-09-2025-who-updates-list-of…
- PubMed (NIH)pubmed.ncbi.nlm.nih.gov/37952131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