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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卫组织把减肥药列入基本药物了?两个决定要分开看

2025 年,世卫组织对 GLP-1 做了两个性质不同的动作:9 月把四种药列入基本药物目录(针对高危 2 型糖尿病的降糖治疗,不是单纯为减肥),12 月首个肥胖指南给出“有条件”推荐。“没为肥胖单独列入”不是反对,而是长期证据还不够成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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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供信息参考和生活方式参考,非医疗建议。健康相关决定请咨询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士。

世卫组织把减肥药列入基本药物了?两个决定要分开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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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大概刷到过这样的标题:“世卫组织把减肥药列入基本药物”。过两天,又看到另一条:“世卫没把减肥药单独列进去”。两条都挂着 WHO 的招牌,读起来却像互相打脸。

到底信哪个?说实话,两个都不太准。

问题出在,2025 年世界卫生组织(WHO)围绕 GLP-1 类药物,其实做了两件事,不是一件。时间不同,性质也不同。媒体图省事,把它们压成一句“WHO 批准 / 拒绝减肥药”,读者就跟着乱了。这里就把这两件事拆开,一件一件说清楚——顺手给你一副镜头,回头再看国内的审批和医保讨论,也用得上。

一、WHO 做的不是一次判定,而是两个动作

先把时间轴钉死。

第一件事,发生在 2025 年 9 月:WHO 更新了自己的基本药物目录(Essential Medicines List,简称 EML),把几种 GLP-1 类药加了进去。这是“列入清单”性质的动作。

第二件事,发生在 2025 年 12 月 1 日:WHO 发布了第一份针对肥胖的全球用药指南,对成人肥胖的长期治疗给出推荐。这是“临床推荐”性质的动作。

一个是采购和供应层面的清单,一个是医生该怎么用药的指南。两者的对象、门槛、措辞都不一样。把它们当成同一件事的两种说法,几乎所有误读都是从这里开始的。

对比项2025 年 9 月:基本药物目录2025 年 12 月:肥胖指南
性质列入清单(采购与供应信号)临床推荐(怎么用药)
针对人群高危的 2 型糖尿病成人成人肥胖(孕妇除外)
定位降糖治疗肥胖的长期治疗
收录药物4 种3 种

光是“4 种”和“3 种”这一栏,就已经说明它俩不是一回事——两份名单收的药只差一种(度拉糖肽进了 EML,没进这份指南)。下面分开讲。

这个区分为什么值得较真?因为它决定了你怎么理解后面所有的讨论。你要是以为 WHO 一锤定音“减肥药可以用了”,就会高估它离你的距离;要是以为 WHO 把减肥药挡在了门外,又会低估它。两种误会,都会让你在读本国政策时找错参照系。所以,先把“9 月一次、12 月一次、性质各不相同”这句话记牢,比记住任何一个数字都管用。

二、9 月那份清单,到底加了哪几种药

先说清 EML 是什么。它是 WHO 维护的一份清单,列的是一个国家的医疗系统最该优先保障的那些药,很多中低收入国家拿它当采购和报销的参考。一个药进了这份清单,是一种“值得优先供应”的信号,但它不等于哪个国家马上就给你报销——这一点后面还会再强调。

打个比方,EML 更像一份国家药箱的优先采购单,告诉各国卫生系统这些药值得先备齐。它影响的是国家层面的采购谈判、捐赠项目和供应排序。它不会直接改写你我在门诊拿到的那张处方。一个药能挤进这份单子,本身就说明它在全球范围被认为分量足够、值得优先保障——但分量归分量,落到具体某个国家能不能开、报不报销,还得看那个国家自己的流程。

2025 年 9 月 5 日,WHO 更新了 EML 的第 24 版,加进来 4 种药。前三种是 GLP-1 受体激动剂:

  • 司美格鲁肽(商品名减重版诺和盈、降糖版诺和泰)
  • 度拉糖肽
  • 利拉鲁肽

第四种是替尔泊肽(商品名穆峰达)。这里有个容易搞错的细节:WHO 自己的文件里,把替尔泊肽写成 GLP-1/GIP 双重受体激动剂,不是单纯的 GLP-1。它同时作用在两条肠促胰素通路上,严格说算“表亲”,不完全是同一类。别把它笼统归成又一个 GLP-1。

真正的重点在适应症。这 4 种药进 EML,用的是一套“三重条件”的门槛,而且身份是降糖治疗

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成人——患有 2 型糖尿病,并且已经有确立的心血管疾病或慢性肾病,同时合并肥胖(BMI 达到 30 kg/m² 及以上)。

看清楚了:糖尿病、心血管或肾病、肥胖,三样都要有。BMI 30 这个门槛也写在里面,不能漏掉。所以那些说 WHO 为单纯肥胖列入了减肥药的人,其实读串行了——它是给一群病情叠加的糖尿病患者做血糖管理用的,肥胖只是其中一个入选条件,不是列入的理由本身。

再换个角度看:EML 把这几种药定位成降糖治疗,而不是减重治疗。这两个词听着近,落到监管上却是两个不同的适应症框。同一个分子,用来控制血糖和用来减轻体重,走的审批路径、面对的证据要求都不一样。9 月这一次,WHO 认可的是前者——在一群心血管或肾脏已经出问题的糖尿病人身上,用这类药把血糖和相关风险一起管起来。至于减重算不算它的正式用途,这份清单没有回答,那个问题被留给了 12 月。

还有一句常被跳过:在同一份公告里,WHO 直接点名,司美格鲁肽、替尔泊肽这类药价格偏高,正在限制可及性。这是政策层面对买不买得起的表态,不是某个具体价格,也不是让你去比价。

三、12 月的肥胖指南,“有条件”是什么意思

到了 2025 年 12 月 1 日,才真正轮到肥胖登场。

WHO 发布了第一份 GLP-1 治疗肥胖的全球指南,核心一句话是:成人(孕妇除外)可以把 GLP-1 类药用于肥胖的长期治疗。注意,这份指南覆盖 3 种药——利拉鲁肽、司美格鲁肽、替尔泊肽——比 9 月那份 EML 少了一种,度拉糖肽没进这份指南。名单不一样,再一次说明这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动作,不是一件事的两个阶段。

关键词是“有条件”(conditional)。很多人一看到“有条件”,就脑补成 WHO 半推半就、不太认可。这是第二个大误读。

WHO 说得很明白,标“有条件”不是因为怀疑药到底有没有用,而是因为下面这些方面的证据都还不够成熟:

长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、用药的维持与停药、目前的成本、卫生系统的准备程度,以及公平性方面的数据都还有限。

一条条拆开看,会更清楚它在担心什么:

  • 长期用很多年,效果和安全会怎样,随访还不够长;
  • 停药之后会怎样,怎么维持,证据有限;
  • 现在这个价格,医疗系统和个人扛不扛得住;
  • 各国的医院、供应、医保跟不跟得上;
  • 有限的资源分给谁,公不公平。

这些全是系统层面的不确定,不是这药本身不行。把“有条件”直接翻成“反对”,方向就整个反了。它更像是在说:可以用,但我们还想把这些长期问题看得更清楚。

这种“有条件”在医学指南里其实很常见。它是一套正式的证据分级用语,大致意思是我们建议这么做,但把握程度还没到最高档,将来有新证据可能再调整。它既不是背书,也不是否决,而是一个带着保留的“可以”。硬翻成“支持”或“反对”,都会丢掉中间这层分寸——而政策讨论里最容易吵起来的,往往就是被丢掉的那层分寸。

其中“维持与停药”这一条,值得多留意一句。因为大家最关心的,往往不是用了掉不掉秤,而是停了会怎样、要不要一直打下去。WHO 把这一条放进“证据还有限”的清单里,等于承认:关于长期该怎么用、什么时候停、停了以后如何维持,现有的高质量数据还不够多。这不是劝退,而是提醒——这是一件需要长期跟医生一起商量的事,不是买一盒、用完就算的短线操作。

四、“没为肥胖单独列入”不等于反对

现在两件事都摆出来了,那个最流行的误读就好拆了。

有人看到 9 月的 EML 只写了“糖尿病 + 心血管或肾病 + 肥胖”这么一大串,没有“单纯肥胖”这一档,就直接断言:WHO 拒绝把减肥药用于肥胖。

这个推论有两处硬伤。

第一,EML 本来就是在糖尿病的语境下做的降糖列入,它压根没打算回答肥胖该不该用药这个问题。你不能因为一份糖尿病清单里没写肥胖,就说 WHO 反对肥胖用药。这就像因为交通规则手册里没写游泳,就说它禁止游泳,跑题了。

第二,WHO 对肥胖的正式态度,恰恰写在 12 月那份有条件推荐的指南里——是可以用于长期治疗,不是不推荐。前面说了,“有条件”的原因是证据成熟度,不是否定药效。

所以两个极端标题都站不住:

“WHO 批准了减肥药”——不准,9 月那次是糖尿病语境下的降糖列入,不是为肥胖开绿灯。 “WHO 拒绝了减肥药”——也不准,12 月的指南明确说肥胖的长期治疗可以用。

真实情况夹在中间,而且是两次、分开发生的。你要是只抓住其中一次去下结论,怎么读都会偏。

顺带说一句,这种把两个动作压成一个判定的毛病,不只出现在减肥药上。很多国际组织的决定,本来就分列入清单、发布指南、更新警示好几种,各有各的门槛和分量。新闻标题为了抓眼球,往往只留一个批准或否决的字眼,中间的层次全被抹平。养成先问一句这是哪一类动作的习惯,你再看很多医疗政策新闻,都会清醒不少。

五、WHO 放上天平的那份心血管证据

WHO 做这些判断,背后有临床证据在撑。其中被反复引用的一份,是一项叫 SELECT 的试验,结果发表在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》(NEJM,2023)。读这份证据,要特别小心两个坑。

第一个坑是人群。SELECT 招的是没有糖尿病、但已经有心血管疾病、而且超重或肥胖的成人。这跟 9 月 EML 那个有糖尿病的适应症人群不是同一批人。同样一个司美格鲁肽,研究里的对象换了,结论的适用范围也就不同,别把两边混着读。

第二个坑是数字。SELECT 里,主要心血管事件在司美格鲁肽组发生在 6.5% 的人身上,安慰剂组是 8.0%,风险比(HR)是 0.80。这三个数字很容易被搅在一起,其实它们分属两根不同的轴:

说的是什么数字属于哪根轴
两组各自的事件发生率6.5% 对 8.0%绝对发生率
两组之间的差1.5 个百分点绝对差
风险比 HR0.80相对风险降低约 20%

6.5% 和 8.0% 之间差的,是 1.5 个百分点,这是绝对量;而 HR 0.80 对应的,是相对风险降低 20%。1.5 个百分点和 20%,不是同一个数——一个在说两组差多少,一个在说降了几成。看到有人写成“降了 20 个百分点”,那是把两根轴焊在了一起,错的。

顺便解释一下主要心血管事件指的是什么。它是研究预先定好的一组硬结局,通常涵盖像心梗、卒中、心血管原因导致的死亡这类真正要命的事件,而不是某张化验单上的数字小幅波动。正因为盯的是这种实打实的大事,这组数据才会被拿去当政策参考。也正因为如此,读的时候更要分清相对和绝对,别让一个听起来很唬人的百分比,替你把结论提前下完。

为什么要这么抠这两个数?因为它们常被用来夸大,也常被用来唱衰同一份研究。想吹的人会挑相对降低约 20% 来说,听着很多;想泼冷水的人会挑才差 1.5 个百分点来说,听着很少。可它们讲的是同一件事的两面,谁也否定不了谁。看懂了这一层,你再看别的药、别的研究里的百分比,也就不容易被单独拎出来的那个数字牵着走。

还有一点也别忘:SELECT 是这些政策的背景证据,时间上早于 2025 年那两个动作,它本身并不是政策。它解释的是为什么 WHO 觉得这类药值得认真对待,但它不等于 9 月或 12 月的任何一个决定。把一份研究和一次政策决定放在同一条时间线上、当成因果,也是很常见的误读。

六、可及性、成本,还有这跟你有什么关系

政策文件里还有两个数,值得单独拎出来,但千万别塞进同一句话里,因为它们也是两根轴。

一个是可及性:WHO 估计,就算产量快速扩大,到 2030 年,GLP-1 类药也只能覆盖到潜在受益人群的不到 10%。产能追不上需求,是眼下的现实。

另一个是规模:WHO 提到,2024 年全球有约 370 万例死亡与肥胖相关联。请注意用词是相关联(associated),不是由肥胖直接导致。这是 WHO 面对的问题体量,说明它为什么要出手,但它不等于吃了药就能少死这么多人。

如果把“2030 年覆盖不到 10%”和“2024 年 370 万例相关死亡”硬凑成一句,很容易读出一种并不存在的因果和规模感。它们只是分别告诉你两件事:需求很大,供给很紧。仅此而已。

这也解释了为什么 WHO 在同一批文件里反复提到高药价正在限制可及性。它没有点某个价格,也没让谁去比价,而是把贵当成一个公共卫生层面的结构性问题来谈——药再好,如果绝大多数需要的人够不着,从整个人群健康的角度看,效果就打了折扣。这跟你在门诊关心的我这一针要花多少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事,但方向是相通的:可及性本身,就是疗效能不能兑现的一部分。

那么,这些落到你身上,到底意味着什么?

最要紧的一句:WHO 列入 ≠ 国内医保。EML 是国际层面的采购和优先级参考;你在中国能不能用、报不报销,是完全另一套系统——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(NMPA)的审批,和国家或省级医保目录说了算,跟 WHO 的清单是两码事。这些药在国内全都是处方药,得先由医生评估、开具处方,非正规渠道买药本身就有风险。

所以别急着拿 WHO 都列入了去对号入座。真正该做的,是拿这副两个动作分开看的镜头,去读你所在地区的审批进度和医保讨论。想知道自己适不适合用药,跟内分泌科或代谢门诊的医生聊,比对着一份国际清单自己猜要靠谱得多。

七、既然提到药,安全那条线也说清楚

这是一篇政策解读,本来不谈剂量。但既然点了药名,安全边界还是得摆出来,而且要分等级——不同的风险不是一个量级,糊在一起只会平白吓人。

等级具体是什么意味着什么
绝对禁忌甲状腺髓样癌(MTC)个人或家族史,或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 2 型(MEN2)有这些情况,不能用
警告与注意急性胰腺炎不是一开始就禁用,而是一旦怀疑就停药并处理
常见伴随反应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常见的胃肠道反应,程度因人而异,通常可以管理

最上面那一档最硬。以司美格鲁肽(诺和盈)为例,有甲状腺髓样癌的个人或家族史、或者 MEN2 的人,是禁用的。这一条在美国 FDA 的说明书里是黑框警告加禁忌——而黑框警告是美国 FDA 标签的说法,属于美国的标准,不是全球通用的表述。各国(包括中国 NMPA)的审批、适应症和说明书写法可能不一样,别把美国那一套当成放之四海皆准。

中间这档是急性胰腺炎,属于警告和注意事项,比禁忌低一级。说明书给的处理方式是:一旦怀疑发生胰腺炎,就停药、对症处理,而不是一上来就不让用。这是留意并及时应对,不是一票否决。

最下面这档,是恶心、呕吐、腹泻这类常见的胃肠道反应,程度因人而异。这里只做定性说明,不给具体比例——真实频率因人而异,也不该拿来吓人或打包票。

把这三档摆在一起,还有一个用处:它能帮你分清哪些是硬门槛,哪些是过程里要盯着的信号。绝对禁忌是符合就别用的红线;警告是可以用,但要留意、必要时喊停;常见反应则大多是身体在适应阶段的正常插曲。三者一旦被混为一谈,要么让人无谓地害怕,要么让人忽略真正该当回事的那一条。分清等级,比记住某个吓人的词更有用。

最后把话说圆:12 月那份指南标“有条件”,并不是因为上面这些个别的安全信号,而是因为长期证据、成本和公平性还不成熟。安全信号该留意,但它和“有条件”背后的理由,是两回事,别自己把自己吓住。

如果你正因为身边有人在用、或自己在琢磨,才点进这篇,那记住三件事就够了:第一,9 月和 12 月是两回事,别混;第二,“有条件”是可以,但还想看得更清楚,不是不行;第三,WHO 怎么说,和你在中国实际能不能开、报不报销,是两套系统。剩下的细节,交给面对面的医生,比交给任何一条标题都稳。

说到底,这篇讲的都是基于公开临床试验和学术论文整理出来的信息;具体到你能不能用、怎么用,还得让医生结合你的身体情况来判断。把 9 月和 12 月这两个动作分开看,你手里就多了一副不容易被标题带偏的镜头——下次再刷到“WHO 批准 / 拒绝减肥药”,你自己就能接一句:等等,是哪一次?

参考来源

本文的事实性陈述均已对照以下一手来源核实。

  1.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.int/news/item/01-12-2025-who-issues-global-g…
  2.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.int/news/item/05-09-2025-who-updates-list-of…
  3. PubMed (NIH)pubmed.ncbi.nlm.nih.gov/379521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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